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台湾学生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,现将2024年度我校港澳、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(一)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2 、23级全日制台湾和港澳籍学生。
(二)热爱祖国,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“一国两制”方针,认同一个中国,拥护祖国统一。
(三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按规定注册;在校期间未出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。
(四)诚实守信,品行端正,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生活习惯;积极参加各类文体和科技竞赛活动,表现优秀。
(五)学习勤奋努力,成绩良好;积极参加体育运动,体育成绩达标。
二、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
各相关学院择优选拔推荐 1 名候选人,学校成立评审组进行评审,择优二、三等奖各1名上报省教育厅。奖励标准为:二等奖 1 人,奖学金标准 5000 元/人;三等奖 1 人,奖学金标准 4000 元/人。
三、评审流程
1.个人申请: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、《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》,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。
2.学院初评:学院审核申请学生的各项条件,择优推选候选人,由负责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签署意见,将申请表和支撑材料报送国际教育学院。
3.学校审核:国际教育学院审核汇总各学院报送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情况,成立评审组进行评审,提出拟获奖名单。
4.获奖公示:拟获奖名单在学校范围公示 5 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认获奖名单。
四、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
1.各学院务必做好台湾学生、港澳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宣传和评审推荐工作,切实保障学生权益。
2.学院按照评审要求和流程择优选拔和推荐,确保评选工作透明公开公正。
3.申报材料和学生现实表现报送截止时间 11 月 1 日中午,报送地点:行政楼 723 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。
联系电话:32882622 联系人:李老师
附件:1.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
2.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
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
2024年10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