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关于做好
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
各处(室)、教学教辅单位:
为表彰素质与技能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,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,按照《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奖励办法》规定,现将我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凡具有我校学籍的2020届毕业生均可参加评选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注册在籍的学生;
2.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“校奖学金”一等奖;
3.每学年综合评测均排在班内前五名;
4.在校期间无不良表现,未受过任何处分;
5.在毕业顶岗实习过程中表现优异;
以上五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。
三、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
各二级学院(系)密切配合,严格掌握标准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做好评选工作。评选及审批程序如下:
1.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,交至辅导员处;
2.各二级学院(系)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,依据综合审议情况,确定候选人;
3. 各二级学院(系)公示候选人名单,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;
4. 候选人填报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》(见附件1);各二级学院(系)填写汇总《2020届优秀毕业生名单(初选)》(见附件2),由各二级学院(系)负责人签字,加盖二级学院(系)章后于6月3日前将纸质版交至学生处,电子版请发至邮箱398678475@qq.com。
5.学生处对名单及资料进行审核确认,报学院审批;
6.审核通过将在网上公示三日,如无异议,由学校发文予以表彰,并在毕业典礼上颁发荣誉证书。
附件: 1.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
2.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名单(初选)
广州华商职业学院
2020年5月11日